总之就是麻烦。

可麻烦归麻烦,走完这些手续后,那套沿街的四合院,就正式成了曹志强的个人财产。

相当正规那种,啥幺蛾子都没有。

理论上讲,他现在就可以搬去新家住了。

不过嘛,曹志强并没有兴趣搬去金鱼胡同那套新房子住。

原因很简单,那边离曹丽丽上学的地方太远,不方便。

再者说,那边属于商业区,如果用来住人,太浪费,他现在有点舍不得。

因为他现在的自我感觉,还是个穷人。

没办法,在曹志强的感知中,资产不过亿,那就是个穷人!

一个小目标都没赚到,算什么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