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辖区方圆几百里,知县只有两条腿,就是累死他,逛一圈也需要十天半个月。

可是知县不能总出门视察,县衙需要他坐镇,办事盖章,没他不行。

明代初期的基层治理,采取的是里甲制度,即“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

里长类似于村长,甲长类似于村主任。

他们是治理底层的关键,而这些人往往是以当地大户来担任,不仅有欺负人的本钱,还有贿赂人的本钱。

哪怕是出了什么事,也能运作一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时间长了,底层百姓积怨增多,白莲教趁虚而入,从教人员增加,等其积蓄到一定力量,便会跳起来反抗朝廷。

这倒是一个难解的问题。

后世村霸都是灭霸级别的,打个响指,就能让人灰飞烟灭,何况是这万恶的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