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对于通商贸易问题是相对开明的,不反对异地恋,但也不允许你们到处沾花惹草,四处风流,于是,在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明州设置了三处市舶司,派驻官吏,专门负责舟楫往来、通商税务。

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识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图的,毕竟,也就弄一块地,安排几个官员就能收取商税,何乐而不为?

在大明朝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老朱顶着吴王的头盔,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干活了。

市舶司建起来了,老朱大笔一挥,题了个字: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

市舶司这个海关部门,当时管理的外贸,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通商,一个是通贡。

通商,就是平常贸易,带东西来看看,说个媒,找个对象,把货物卖出去。

市舶司官员对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调查下你卖的货是什么,价值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抽取税金,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

至于你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没人管你。

当然,你卖完货物还想搞点进口,也是一样的规矩,按货价值抽取税金,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