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通商入贡如异地恋(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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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瑺连忙道:“皇上,通商通贡之事,尤需谨慎。洪武十三年,三佛齐乃生间谍案,轰动南洋,太祖方下令严查严禁,以致后来,明令寸板不得下海,禁售南洋之物。”
朱允炆面色变得凝重起来,三佛齐间谍案与通商通贡问题,还需要从头说起。
早在秦汉时期,甚至更为久远,沿海军民已经开始与邻海之地有过往来,当然,这种来往十分有限,次数也不多,跑的路也不远,往往也就在海上飘那么三两天。
直至三国时期,公元230年,孙权派遣了一万官兵抵达“夷洲”,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台湾省。隋炀帝时期,以“访察异俗”、“慰抚”名义,派了三拨人去“流求”公费旅游,好吃好喝好玩,然后回去了。
唐宋五六百年之间,沿海一代,尤其是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居民,为躲避时不时出现的战乱、兵祸,不得不从陆地跑到海上,这一跑,就去了澎湖、流求。
但人跑了出去,在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户,并不意味着与华夏发生了商贸关系。
在商贸关系之前,这些地方与华夏王朝军民,也得碰个面,吃顿饭,认识一下,熟悉了之后,才好拉个手,逛个街,买个礼物什么的。
培养了几百年的感情,终于在南宋后期,确定了“异地恋”关系,你在这头,我在那头,这个月我带礼物去你那住几天,下个月你带礼物来我这里玩几天。
通商贸易,是在这个时期初步形成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