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一条鞭法,粮长最后的风光(第5/8页)
章节报错
同时加了一条:年结余超百万两者,吏评:下。
朱允炆的意思很清楚,一省税银,中央允许地方拿走三分,拿走的这些钱,便是你们地方的运作经费,如果还有结余的话,那你们分摊给各级官吏,可以改善官吏生活。
但是,中央绝不允许地方政府,每年结余超出百万两。
否则,吏部考评时,你们便是差评。
朱允炆的这种限制,考虑了三点:
其一,地方可以预留一部分财政,但避免其财力过大,威胁中央;
其二,地方若有存余,可分摊下去,官员有了钱,不会藏在床底下,是需要拿出去去花的,有助于促进商贸,为后续商业发展打下基础。m.bīQikμ.ИěΤ
如果官员没有钱,基本购买力都没有,商业如何发展?
其三,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
地方财政蛋糕越大,地方所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