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宗眼中闪过喜色,这个野种就要被自己杀了。

虽然从来都不曾看得起这个野种,但是方平消失这么多天,忽然出现的时候却把他家烧了。

如果不是自己运气好,侥幸躲过一劫,那么自己现在也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在他看来,现在的方平就是那种不叫的狗,但是会咬人。

既然他咬上了自己,那么就只能杀掉,不杀的话,指不定这个野种哪天就会在背后给自己来一下。

然而下一刻,方平的手动了,在匕首即将刺中方平的咽喉之时,方平的伸出瘦弱的手,不急不慢的抓住了王继宗的手腕。

方平那经过改造后的身体不论是力量速度还是反应,早已经远超常人。

王继宗还把他当成一个营养不良的十二岁少年看待,以为自己手持利器,杀一个少年简直犹如探囊取物。

殊不知他的动作看在方平眼里和慢动作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