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家书抵万金,弄个邮政吧(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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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商人嘛,他们需要先顾买卖,空了再去传信,时间也比较长。当然,他们也收费,几十文,上百文都有。
当然,历史上也出现过“信客”,专门负责传信或传物,这类人和后世的快递员、邮递员差不多了。甚至还出现了专门的“邮筒”,即细长的竹筒。
此外,那就是飞鸽传书了,只是这小东西局限性太多,成功率太低,想保证成功,估计一次要多飞几只鸽子……
对于当下的大明而言,快递行业还是一个空白,还没有出现真正的面向百姓的邮传机构。
而这,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朱允炆深知这个时代“家书”的价值,知道纸短情长背后的温暖,决定将邮政办起来。
对于朝廷而言,办邮政有着得天得厚的优势。
分布在大明土地上,有着数量庞大的驿站,而这些驿站中的人员,很多都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大量闲置的力量,仅仅依靠着朝廷饭碗,总是不合适的。
拉出去捞点外快,打个零工,总不成问题吧。
兵部不是主张整修驿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