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最大地方官--巡抚(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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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真正让巡抚成为一种“制度”的,是明代!
虽然在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派遣太子朱标巡抚陕西,但那时候的巡抚,只是巡查地方、抚恤地方之意,并没有真正的“实权”。
而朱允炆设置的巡抚,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方一把手”,统管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朱元璋“分权”玩得溜溜的,将一省大权分为三块,看似精明无比,彼此制衡,可问题是,三个和尚未必有水喝啊。
山西移民,不仅事关布政使司,还事关都指挥史司配合,说不定还会闹腾出来一些案件,又会牵扯到按察使司,到时候一团糟,谁都不服谁,如何处置?
山西距离南京两千多里路,正常来回出趟差,时间单位都是“月”,若是凡事就要请示,来回折腾下去,别说今年完成移民,年也未必能完成。
必须有一个人去坐镇山西,全权负责,统揽所有权利于一身!
作为皇上,自是不希望有如此大权的官员出现,但这是当下唯一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