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这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最初是由韩非子、商鞅等人提出。

《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史记?商君列传》:“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但这种思想,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并不是如此。

封建王朝,本身就存在着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别做梦了……

就以商鞅“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来论,商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也就是说,太子犯了错,商鞅没有处罚太子,因为那是“君嗣”,要怪就怪太子的老师,这两个人没教导好,那就一起收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