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冲动型杀人,他本身并不是穷凶极恶的惯犯,杀人后里昂就慌了,开始逃亡,这一逃就是一年。

他是个很机警的人,这一年间警察有多次找到他的藏身地,但他却都在最后关头灵敏的跑了出来,这次也是一样,警察正在上楼时他不知道怎么发现了,当即就拿着腰包从窗户翻了过去,并一路逃跑。

“这个人很敏捷,逃跑速度就是他的一大优势,他上学的时候还拿过什么赛跑冠军的,这次他是因为翻窗时摔了一下腿,不然说不定又让他逃走了。”

警察如此说道:“他以前还是手脚干净的,但是成了逃犯后举动也有了变化,正经工作没办法找,只能做点偷鸡摸狗的事,现在他身上已经有了好几个案底了。”

因为杀了人害怕逃跑,跑的时候为了生存开始小偷小摸,做的错事越多越不敢回头,刚才当街惊险追赶时就是太过害怕被抓住,所以才会着急之下推出了婴儿车,想用这个来拖延警察一些时间。

但已经跑到了大路上,这又是大白天的,有那么多摄像头,可以说不管他怎么逃也是死路一条,根本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侥幸跑掉的。

有些人就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如果他过失杀人后第一时间选择自首,也不会有现在的事了。

“小白姐,刚才那个姐姐给你留了电话,你存起来了吗?”明珠问。

“还没有。”江小白从包里取出一张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