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伙当时说的一句话,李明月至今还记得:“给人收尸,一般都不会吃亏。当然,乞丐是例外。”

其实这也正常,在李明月的印象中,老家伙本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存在,只要能挣钱,除了偷和抢,无所不用其极。

可现如今李明月才发现,老家伙真正的用意,远不止如此。

李明月第一次杀人,是太清门那九个弟子。当然,当时并不是李明月亲手所为,但确实给李明月不小的冲击,但也仅此而已。

第二次是张青雨,虽然不完全是他亲手所为,但那种真切的感受,其实跟李明月亲手所为没什么区别,不过李明月当时其实并没有太多感触。

他看着张青雨的尸体,跟看着战场上那些尸体没什么两样。

第三次杀人,是杨枢,李明月更是不为所动,心安理得,反而还有种快感。

再往后,一个又一个太清门弟子不断死在李明月手中,加上那些唐国甲士,燕国士兵,李明月竟是直接习惯了,也麻木了。

而这一切,从当初去战场上收尸开始,到铃铛里的女人出手,到他亲手为之,都像是一步步让他熟悉这个过程,习惯这个过程。

每念及此,李明月都觉得后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