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那么奇葩守旧的用以前那一套,给人写情书,对象还是一个五十多岁,玻尿酸打多了的僵尸脸……

说实话,就算明羡是另有图谋,他日见着明羡了,他商义也要叫明羡一声大哥!

接下来的三天,商义确确实实都按照商容的吩咐跟着明羡,看他顶着一张冰块脸,出入公司,见谁都指着鼻子臭骂,完事儿大手一挥把人家开除,好像别人欠他几个亿似的,连合同法什么的都不放在眼里;

看他出入酒吧,点了一票陪酒女,然后又跟神经病似的嫌弃人家碰了他,提着人家的脖子把人扔出了包房;

看他坐在咖啡厅,呆呆傻傻的在那儿发呆,就那样子,原地放一段哀乐,说他家里死了人,恐怕也不会有人反对。

总之,商义每天跟踪结束之后,就只有一个感觉,这个明羡,就是个脑子有问题,还貌似有暴力倾向的神经病。

而当他把自己窃听跟踪明羡的所言所行报告给商容的时候,她不但不厌弃,眼底的激动更加的藏不住了,“果然不愧是我商容看中的男子,够霸气,够魄力!”

果然是他,果然是阿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