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在血雨腥风中摸爬滚打多年,是个极有眼力见的江湖汉子,看到师徒二人神色变得诡秘起来,想来又是要谈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于是赶紧起身,叫走了正在研究渡鸦的母子俩,进旅店忙活去了。

“那现在怎么办?是把它放走,还是还给至高王?”赫卡戎喝着特意让老板冲淡一些的麦酒,随意的问着自己的学生。

自从跟埃克斯那学会了,宿醉醒来回一杯酒的方法后,他干脆彻底的养成了习惯,甭管前一天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第二天早上必然要来上这么一杯。

“当然不能还回去啦。”埃克斯无奈地说道:“至高王那么讨厌这只鸟,我这要是还回去了,不就等于是纯粹给人家添堵吗。”

作为一个当女婿的,这种触老丈人霉头的事情可不兴干。

但正确也是同样重要的,人家老丈人宠溺女儿,因为不想让别人再染指自家女儿不要的宠物,才想着弄死处理掉,无非看自己是未来的女婿,才转赠过来。

前脚给它放飞了,后脚万一又被别人抓住,这要是让老丈人知道了,估计自己也没好果子吃。

埃克斯不禁有些后悔昨天晚上太冲动了,当时应该提出好奇先看一看之后,再做决定就好了。

这物归原主也不是,放飞自然也不敢,愁的埃克斯脑瓜子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