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回到长安你就知道事情有多么的可怕了。”

“杀了她,要快!”辛月的一双丹凤眼居然射出精光来。多年的富贵养成到底是见成效了,不过云烨很不喜欢,直起身子训斥道:“我还没发现你现在竟然成了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要说丢人,我当年就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最大的败家子。甚至一度是最大的混账,你怎么没趁我睡着把我脑袋割了去?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怨那个叫做燕回春的女人,程伯伯要娶她,她敢不答应?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嫁给一个八十几岁的老翁,不管如何都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云烨的话里明显的有不高兴的成分,以前这么说话的时候,辛月立刻就会软下来。说好话,赔罪会用很多方法让云烨高兴起来。

但是这一次好像没有退缩的意思,瞅着丈夫说:“那不一样,您不管是长安三害还是无敌统帅这都没关系,现在长安城里的百姓依旧拿您教育子孙,说男人家年少的时候胡闹一些有什么打紧,只要知道争气就是好样的,以后总会建功立业的。年老了如果还胡闹,就是不懂事了,是真正的老糊涂啊。

您胡闹的时候是少年时期,到了现在,满长安的人才发现您才是最洁身自好的勋贵,咱家除了您总有风言风语传出来,那也是因为您身在高位的缘故。别的人只要走出去,都会被人家挑着大拇指夸赞的。

不管是妾身,还是那日暮她们,长孙娘娘都不止一次的夸奖过咱家的女人。那日暮去别的勋贵家里做客,坐的都是上席,从来都没有人敢领着那日暮走妾婢的通道,都是踩着花砖进入后堂和夫人们聚会的。

程伯伯这么做会彻底的让长安人认为他是一个老糊涂的,怪不得处默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不说处默没脸见人,妾身都没脸见人,这让妾身如何去程家?咱们每年都要去程家住几天的,那个小院子还是妾身亲自装扮的,床头还有一对镂空九转玉玲珑,您最喜欢的枕头还放在那里没有拿回来,这怎么行……

不对,那个女人是籍,怎么可能成为国公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