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刀剑程处默一个人对付十个不成问题,但是对付三个拿着弩箭和火药武器的士兵就会陷入绝境·这才是让他突然感到伤感的原因。

刘正武只剩下一只胳膊,这丝毫不影响他指挥,随着手里的旗子不断地变化·驼城转瞬间就会变换成各种姿态,三天后就要接受兵部的检验,自己没有多少时间浪费了。

明天马队就要配合驼城作战,如何在恰当的时间放出攻击的马队,是刘正武需要特别注意的,为此他和书院的学生们不眠不休的研究了最快的开城方式,驼城最奇妙-的一点就是无论哪个方向都能成为城门,非常的突然,一定会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的·而大唐的骑兵就能在最舒服的位置上向敌人发动最猛烈的进攻。

程处默极力要求亲自统领骑兵,军中没人能争得过他,刘正武只好上到驼城上去当驼城的指挥官·干了两个月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座驼城。

驼城上的士兵最好是识字的,这已经在决策层形成了共识·不说别的,光是驼城上形形的链接扣件想要认全面就需要很多的时间,更不要说上面的数字标示和说明书了。

可是云烨的全军识字计划彻底的泡汤了,悍卒们早上好不容易认识两个字,到了晚上,就会和着米饭一起吞下肚子,第二天早上再问·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昨日还学过什么学问。

掌握文字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做到,看着那些识字的军士上了驼城耀武扬威的向他们展现自己身上的红带子·只能骂一声娘,然后发誓一定要自己的儿子读书识字,要不然将来连丘八都当不了。

训练的很苦,火焰山下的夏日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不但人受不了,就是骆驼都会昂起头吼叫两声,只要是从驼城下来的人,就会立刻从坎儿井提上来一桶子凉水,先把脑袋塞进去喝几口,然后就把水浇在自己的身上降温,一天下来,水喝的太多,人的肚子只要一走路就会跟牲口一样咣当咣当的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