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节荒城(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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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师父说过他最喜欢远古时期,大家就在腰里裹着兽皮,手持木棒,见到不顺眼的就一棒子敲死,见到顺眼的女人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生娃,没有那么些花哨的招式,用不着辛苦谋算也用不着三媒六聘,简单,一切都以木棒说话多好的时代。“
许敬宗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不但他大笑,闭目假寐的程处默也哈哈大笑,程处默抽出腰里的横刀插在沙子上说:“俺老程也喜欢那个时代,不过你师父去了估计就是被人家一棒子撂倒的货,你的小身板也不行,倒是俺老程去了那个时代一定会活的风生水起。”
三个人谈笑言欢,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楼兰城似乎因为他们的存在显得有了一点生气没人居住的房子很快就会破败,有人居住的房子就大不同,哪怕是一个破山洞如果有人居住也会显得生机勃勃这是一个规律,有了人世界才显得大不同。
大唐的悍卒几乎是无所畏惧的,在来楼兰的路上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在沙子上飞奔的蝾螈,在石头缝里隐身的蝎子,这些东西不奇怪,但是遇到一头一丈多长的大蜥蜴这就稀奇了。(参见大明轶事录,一位参将杀死了一条巨型蜥蜴,据说是龙。)
这些悍卒见到大蜥蜴第一反应不是转身逃跑而是欢呼着冲了上去,尤其以程处默跑的最快蜥蜴想跑已经晚了,铺天盖地的标枪,弩矢已经飞了过来,等程处默追到跟前,跳着脚破口大骂自己麾下的悍卒,那只巨型蜥蜴已经变成了豪猪,身上全是标枪和箭矢,一张好好的龙皮这就毁了。
书院里从来就不会浪费东西,有喜欢做标本的就把这蜥蜴的皮肉全部去掉,将骨头剔出来做成标本,蜥蜴肉也没有被浪费,被程处默和那些士兵吃掉了据说有点酸不好吃。
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飞快,狄仁杰站起身举着火把四处观望一下,有点担心的对许敬宗说:“先生,黄鼠已经下去很长时间了,怎么还不见上来,学生有点担心了。”
许敬宗摇着头说:“黄鼠祖祖辈辈都是吃这碗饭的,打洞钻地对他来说是小事一件,再等等,说不定就上来了。”
正在说话间,一只漆黑的人手就从沙子里钻了出来,几个士兵连忙拉着这只手往上提,沙土飞扬间,浑身湿漉漉的黄鼠就从地下钻了上来,抛掉手里的铲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清水漱掉嘴里的沙子,三两步-堆跟前就开始服,直到脱得,这才拿干布擦干了身子,狄仁杰连忙将自己的大氅给他披上,连声问道:“你找到水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