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迷糊着,云暮就闯了进来,把一只湿乎乎的兔子放进被窝里,那日暮惨叫一声坐了起来,手忙脚乱的从被子里捞出一只兔子,大吼着问云暮为什么要这样?

看到闺女委屈的样子,云烨可不忍心,把闺女包进自己的被子里温言问怎么回事,七八岁的孩子正是鸡嫌狗不爱的时候,淘气一些没什么问题。

“旺财把兔子咬伤了。”闺女抽噎着回答,云烨从那日暮手里拿过兔子晃一下,发现兔子根本就不是被咬伤了,而是被咬死了,兔子头都能转一圈。

“爹爹,咱们去找孙公公求他把兔子治好好不好?”看着马上就要哭泣的闺女,云烨叹口气,这时候该找的是阎王,而不是老孙。

“闺女啊,这只兔子已经被咬死了,不如爹爹起身,把这只兔子红烧了给你吃好不好,爹爹红烧的兔子可好吃了。爆炒了吃其实也很好,你到底想要红烧还是爆炒?”

云暮有点犹豫,她知道爹爹烧的兔子很好吃,可是自己刚才只想着救兔子,而不是吃掉兔子,为什么现在变成了在爆炒和红烧之间选一个答案。

云烨和云暮说话的时候那日暮从来都不插嘴,撅着嘴巴气哼哼的穿衣服,等到父女俩达成红烧兔子的协议之后,她已经穿好了衣服。

云烨抱着云暮在头顶飞了一圈之后,父女俩就决定把那只兔子扒皮洗干净之后,由云暮打下手,一起做一道香喷喷的红烧兔肉给奶奶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