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的衣服不是白的,就是青色的,白色的是里衣,青色的是外袍,在邕州的时候寒辙没了衣服就去拿云烨的过来穿,以至于辛月给夫君做衣服的时候,必定要多做一套出来。

这个世界上最会打扮人的其实就是青楼里的女子,小姑娘明显的已经把寒辙当成了自己将要完成的艺术品,等到小姑娘蹲下身子将衣角拽平之后,一个浊世的佳公子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从小姑娘迷醉的眼神中寒辙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以前辛月说这话,他总觉得不真实,现在他确定了,辛月说的是。!

行走人世间没必要那么聪明,你要是奸的像猴一样,没人愿意搭理你,说不定狗都不理你,傻一点,迷糊一点,你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太精彩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寒辙记得云烨的这句话,并且奉行不虞。

“这个英俊的公子一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秋娘给他插得簪子最少值十枚金币,我以前在刺史公子的头上见过这种白玉簪,那还是唱花会的时候,不过刺史公子和这位公子根本就没法比,这位公子不但英俊,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是心善,见不得女子流泪,哪有一打赏就打赏一枚金币的,傻傻的,不知道今晚他会不会要我们侍寝?”

说这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几个人里面就数她的胸膛最饱满,说这话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挺挺胸膛,立刻就引来一大片的娇笑声。

说到侍寝寒辙就有些伤心,该死的云烨居然告诉他,他今后想要一个聪明的孩子太困难了,只有多多的播种才行,百十个里面总会有两三个聪明的,这事纯粹要靠运气。想到这里寒辙的拳头就被自己捏的格吧格吧的响,只有彻底的把那个该死的魔鬼杀掉,自己才能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自己的孩子不管聪明的,还是痴呆的都不可能逃脱他的魔掌。

除过不时地想起那个恶魔,寒辙对自己的行程还是很满意的,他很享受这一趟长途的旅行,既然是旅行,那就好好享受,所以他在永州最好的酒楼里要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只要是他没见过的都要了,因为还有七个小姑娘也要跟着吃。

小姑娘们一个个瘦瘦小小自然吃不了这么多,于是她们就傻傻的看着寒辙一个人把一桌子菜吃的干干净净,味道并不好,和云家的饭食没法比,甚至还比不上公主号的饭食,但是寒辙就想填饱肚子而已,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吃饱了饭就去逛街,寒辙很少逛街,在邕州的时候被小丫拖着逛了几回,就对逛街深恶痛绝,因为那些女人逛街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和掌柜的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