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头大,身子肥,看着就招人喜欢,早就褪尽了泥沙,内脏也吐出来了,这东西不需要费太多的精力,葱烧海参本来就是一道大菜。

云烨最不耐烦做一小盘子,一小盘子的菜,他最喜欢的就是做一大盆,身边全是吃货,尤其是皇后娘娘,上回她在家里吃扣肉的场景云烨那是历历在目。

五个人吃这一盆子应该够了吧?云烨看着洗脸盆一样大的瓷盆子,喃喃自语,配上珍珠米饭,没道理不够吃。

菜上了桌子,云烨夹了一小段葱白让试吃的太监吃,看到太监还要对着海参下手,李泰不顾他老子刚刚教训完,一脚就把太监踹出去了。

自己从盆子里捞出来好几只海参,一口气吃个精光,这才给自己老子,母亲一人捞了一碗,嘴里不停地说:“父皇,孩儿最喜欢烨子做的大锅菜,滋味足,分量够,最好不过了,您尝尝,原来海里的东西这么好吃。“

李二还是翻看手里的玉佩,刚才他特意拿水洗过,亲自动的手,把玉佩放在水盆里,左看右看的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听到李泰说话,把玉佩搁在饭桌上,夹了一条海参吃了一口,惊咦了一声,手底下的速度就变得飞快。

“陛下,娘娘一向喜欢食肉,您两位都患有风疾,肉吃多了没好处,但是海参多吃确实有好处,对风疾甚至有延缓和治疗的效果,海边渔民脊苦,这海参需要一只只的从浅海捞上来,费时费工,臣在登州之时,初春的寒日里,那些渔民们就赤身下海,在海底下四处巡梭,一日所得,不过十几只而已,运到长安更是艰难,十只有一只活着就算是运气了。”

李二好像没听见,长孙遗憾的看了一眼盆子,放下筷子说:“此物虽好,却取之不易,劳民伤财,不食也罢。”李二把筷子又塞回长孙手里,让云烨接着说。

“娘娘怜悯百姓自是慈母心怀,这海参还是要吃的,还需要多吃才好,别人那里微臣不知,承乾的海参来历微臣是清楚的,登州刺史元大可素有大志,登州地处海边,土地为海水所蚀,盐碱的厉害,田地的出产寥寥无几,想要治理盐碱,就需要灌水冲刷,工程繁复,种两年地就需要重新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