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妇人家,真是没见识,你以为土豆出来就只能啃着吃?知不知道,书院的弟子居然研究出一个好法子,把土豆磨碎了。沉淀出干粉,就像藕粉一样的东西,然后做成面条一样的东西,你说好不好,很简单,晾干之后放多长时间都不会坏,而且味道很好,到时候我给你做着吃一顿就知道了。

而且过滤出来的渣滓可以喂猪,这样的好事情上哪找去,一来解了百姓的燃眉之急,二来咱家也发一笔财,什么东西都是卖个新鲜,咱家以后不卖宝石了,现在的宝石卖不上价钱,改卖粉条了,衣食住行的买卖,才是好买卖,可以一辈子做下去。“

辛月就听不得钱,听云烨一说,立刻就笑颜如花的靠在丈夫怀里娇气,自从李安澜来了之后,她就粘人粘的厉害。

李安澜在家里现在长气的厉害,除了旺财不太理她,家里上上下下都拿她当主妇对待,辛月的脾气再大,也抵不过李安澜的身份高贵,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只要刻意的放下架子,身边会在一瞬间围拢一群人。

铃铛最喜欢云家的厨房,那里总能端出来无数的好东西,现在不同于在宫里,十八岁的大姑娘活的无忧无虑,只是看到云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拿眼角悄悄地偷看,如果云烨多看她一会,就能愉快一整天,云烨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不戳破,现在对于辛月,已经充满愧疚了,再纳妾,不好说也说不过去。

对于女人,云烨的心很淡,那日暮已经算的上是绝色佳人了,辛月和李安澜长得也超出了一般水准,他更在意的是感情的交流,而不是赤露o裸的。

羡慕过盖苏文和荣华女的那种感情,再回想自己的三个女人,结果发现,如果自己打算,那日暮会无条件的追随,辛月会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把孩子养大才是正经,至于李安澜,会悲伤几年,然后开始筹备儿子的大业。

这样很好,那日暮的方式不可取,把闺女孤零零的扔下去陪伴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是脑残行为,必须改正,辛月的选择才是对的,李安澜从小就接受的是皇家利益教育,想要改过来,难了点。(。请搜索,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