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看太阳,云烨只是挥挥手,就带着所有的兵卒向水师的方向走去,走了半截,云烨发现地上遗落了一只腿骨,跳下马,把腿骨捡起来,插在自己的箭囊里,一路上散落的骨骼很多,云烨就一一捡起来,自己抱不下,就让刘进宝也抱上一包,这样子不像是在捡拾人的骸骨,更像是一位勤劳的农妇在麦地里捡拾麦穗。

“大帅,咱们剩下的投石车,攻城车如何处置?”一个校尉匆匆的过来问。

“烧掉,全部烧掉,点火之后,立即跟上队伍,我们回家!”

本来沉默的队伍听到大帅的这句话,顿时欢呼起来,原来自己的仗已经打完了,紧紧地随着云烨,在荒野里捡拾枯骨,捡到一支脚骨的,算是收获不错,捡到手臂骨的会受到别人的称赞,要是捡到一只骷髅,简直就和捡到金子一样高兴。

这个时候没人觉得那些骨头肮脏,也没有觉得上面依附着什么怨灵,这些人其实都是自己的袍泽兄弟,他们能从怀里抱着的骨头上感受到无比的欢愉。

云烨回头望的时候,前些天还矗立在那里的京观,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巨大的石碑,这座碑前些天还铭刻着京观的来历和缘由,如今,上面的字全部不见踪影,只有“云烨破大王城于此”这八个大字,字体血红,在阳光下反射着渗人的光芒。

云烨的运气好极了,居然在水边捡到了一截指骨,这截指骨被河水冲刷的非常干净,他拿着手帕擦干净上面的水渍,把骨头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里,一提缰绳,旺财欢快的嘶鸣一声,就踩着脚下松软的沙滩狂奔起来。

无舌看着在河边纵马狂奔的云烨对刘方说:“这个孩子很不错,即使做不成将军,他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我们为什么非要让他上马能管军,下马能管民?谁说杀人多的才是好将军?这些天,你看他都成了什么?旺财都不开心。”

“老夫着像了,总想着在临死前把自己的一身本事都教给他,总想着将军就该有他该有的法式,现在看起来,多余,也罢,高高兴兴过一生也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但愿我的风儿也能像他一样无病无灾过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