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离别和来访(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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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也好,明日我就把处亮,处弼送到玉山。”老程咬咬牙作出了决定。
“这时候不妥吧,婶婶会伤心,”
“伤心?嫁给老夫就得伤心啊,我们用命博前程,今你,明他的,总有人在搏命,鸟大了,不能总是关鸟笼子里,会关成废物,程家不敢有废物,出一个祸害就会要命,你看好他们哥两,出了事,老夫唯你是问。”话一说完就跨上马,一松缰绳,战马轻嘶一声,就沿着官道飞奔而去。
庄三停远远的跟着云烨,看他百无聊赖的用马鞭抽打着路边的茅草,偶尔还用自己听不懂的话高声唱几句,甚至抽出弓,搭上箭远远瞄准高天上盘旋的苍鹰。老庄知道侯爷的弓是一把只有一石的软弓,还射不下天上的老鹰,但他知道侯爷不高兴,而且是很不高兴。
五十里的路走的云烨精疲力竭,他不想骑马,只是想榨干自己的精力,高估了体力,又不好在庄三停面前露怯,只能咬着牙一步一步的往前挨。
开始还心痛程处默早早就上了战场,后来双脚的疼痛掩盖了思想上的难受,再后来,他只是为了走路而走路,至于程处默是谁早忘了。
后世锻炼出日行八十里的钢铁体魄被大唐的富贵生活糟蹋的一点没剩,老程说的对啊,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文弱书生,在陇右还锻炼了几天,在长安就没有系统的锻炼过一天,不是不想锻炼,而是被打击的信心全无。
你举着五十斤的石锁耍来耍去,在云家可以招来满堂喝彩,在牛家会被鄙视,在老程家会被赶出去,在尉迟家会被以为在逗乐,还不时有两百斤的石锁被扔过来让你接,然后再给他们扔过去
这是一个非人的世界,就不是俺这种高贵人士呆的地方,咱不拼体力了好不好,看看现在白嫩嫩的胳膊,细细的全是脂肪的大腿,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