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出仕(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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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云兄弟不知,我老程家从不怕麻烦。”想想也是混世魔王会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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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云烨昨晚答应更老程家混,心里就没踏实过,实在是担心程处默的人品,感觉上了贼船。历史是人书写的,万一写历史的家伙笔锋一偏,来个春秋笔法,云烨就觉得自己冤死了。都说儿子肖父亲,老程如果也这德行,自己上哪说理去。这就是自从云烨答应出任程处默的行军书记后,酒壶就被程处默夺走留下的后遗症。云烨觉得自己仿佛天生就适合做一个唐朝人,融入人群仅一天,就有了老大和小弟,还有一群人跟自己混饭吃。活的风生水起啊。往事真的如云烟在变淡。只是隐约有些心痛。生活得继续,开啦头,就得有结尾。这是最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时候。
贞观初年,年轻的唐帝国迎来了最险峻的时刻,突厥两寇中原,泾州,武功告急,吉利直趋渭水河畔。李二陛下挟尉迟恭泾州阵斩两千突厥铁骑之威,轻车简从,六骑出长安,与吉利会于渭水。次日在渭水便桥上与突厥会盟,杀白马为誓,突厥退兵。云烨知道这是李二陛下的缓兵之计。现在大唐内有藩王未平,民生维艰,隋朝留下的粮食已消耗殆尽。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股烟尘,相互间厮杀,男丁十不余一,人口自一千七百余万户锐减至六百四十万户。汉民族犹存,却无往日之威。周边异族蠢蠢欲动,突厥劫掠边关不休,吐谷浑也想浑水摸鱼,吐蕃的孙赞干布也已长大,开始自己的征途,新罗,高丽更是对东北平原垂涎不已。纵观历史长河,照耀千古的伟大君王无不是从荆棘路上杀出一条血路来的。现在,李二陛下收起自己的爪牙,蜷缩自己的身躯,舔干伤口上的鲜血。等待腾跃九天的时刻。云烨知道,唐王朝的光辉必将照耀千古。一想到这些,云烨会激动的瑟瑟发抖。且冷眼旁观这些小丑的最后表演。程处默的眼中,大唐陛下是一位睿智,豁达,勇武,开明的最佳老大,云烨眼中的李二陛下,是一位笼罩在无数光环下的腹黑男。程处默是幸福的骄傲的,云烨是痛苦的,领导智商越高,越难已糊弄。想想自己与这么多的牛人相处,云烨就觉得前途无亮伸手不见五指。
整个营地现在都在云烨的掌控之下,他是行军书记,后勤营他最大。努力的推开压在脖子上的粗腿,怪不得昨夜做了一夜噩梦,程处默依旧睡的鼾声如雷。
中华民族是勤劳善良的,这一点云烨从来相信不疑。你看这些家伙,从天一亮就干活到现在,两膀子精瓷的肌肉被阳光晒成古铜色,就像一个个铜像,比后世特意晒出的好看一百倍。弄得云烨都不敢服,和他们一比,自己只有四肢被阳光晒出效果。其他地方依然白皙,跟熊猫一样。上去帮着干活,被一群人劝了回来,一连声地:“书记大人且请安坐,这些粗活何劳大人出手,我等一定安排的妥妥帖帖。”被劝回来也罢,书记吗,他就不是干活的,不管大小。反正后世的书记也没几个干活的。更何况,他们干的生猛之极,昨天交代的流水线干法也十分顺畅。没什么可挑剔的。
程处默醒了,腰走出帐篷,问云烨喝酒怎么会腰疼,云烨当然不会告诉他是自己踹的,废话,谁被人把脚塞进嘴里,都会发飚。
喊过张诚给自己拿过一副弓箭,打算出去打猎,自从昨晚见识了弓箭后,就对这一冷兵器时代的主力军械狂热欢喜,你没见说书先生都说,做手推满月,右手抱婴孩,两指一松,只听敌将一声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