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故意留一道口子,海外殖民地发展到某种程度,可以宣布设省建制。到时候,这个殖民地就算本土,收入也全部归朝廷,只给皇室留下一部分。

如此,皇帝有开拓殖民地的积极性,文官有发展殖民地的积极性。

至于殖民地的发展程度,以在册汉人数量、当地贡献税收进行评定。

殖民发展程度,可分为忧、上、中、下四等。

下等殖民地,收入七成归皇室,三成归朝廷。

中等殖民地,收入六成归皇室,四成归朝廷。

上等殖民地,皇室和朝廷平分收益。

优等殖民地,可以商讨建省。建省之后,二十年内,朝廷拿六成,皇室拿四成。二十年之后,朝廷拿八成,皇室拿两成。五十年之后,皇室只拿一成,并且永远保留一成。

皇帝和文官,会因为是否建省而打出狗脑子,甚至可能在殖民地搞出一系列骚操作。

但这矛盾不就向外转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