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相关规定,此桉只能不了了之,递交了一份建议,请求财部和内阁予以批准。

即,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他们所持有的股票,必须与普通股民有所区别。所有原始股,在公司上市两年之内,禁止在股市出售,两年以后,逐年增加出售限额。

赵瀚每个月都在关注证券市场发展,闹心的事情很多,但规则也在不断健全。

荷兰那边的交易所,其实情况也差不多。富商钻空子的操作,已经影响到市场安全,逼得大资本家们进行调整。

只不过,中国这边整顿力度更大。

而荷兰的证券交易所,一切利于大商人的空子,都被选择性的无视了。

只需发展一两年时间,中国的证券交易所,必然比荷兰更加规范,这是属于集权的独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