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驹详细解释道:“大明开国之初,便有许多福建人在宁都做佃户。弘治、正德、嘉靖年间,宁都县一直匪寇不断,三朝剿匪之后,本地百姓或死或逃,十存一二也。福建人(多为客家人)呼朋唤友,趁机过来佃耕土地。他们极为团结,地主又赖其耕种,如此便反客为主,佃户反而能压住地主。”

洪武年间,宁都县的人口超过十五万。

万历年间,宁都县的人口不到两万。

这并非真实数据,而是许多本地人口,被地主给隐匿起来。而占六七成的福建人,他们的户籍还在福建,根本就没有在本地落籍。

前面几批福建佃户,由于抱团对付地主,迅速就靠种田致富。

当时是啥情况?

地主要给官府交重税,佃户只给地主正常交租。一亩田的产出,佃户的收入,竟然是地主的三四倍!

耕种两三代之后,一些发家致富的佃户,开始不想自己劳作耕田了。

于是,他们招来更多福建老乡,将土地给转租出去,自己变成坐收其利的豪佃、佃主。

由此形成关系:地主—豪佃—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