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的蜀中阴冷而cháo湿,山谷间时常有大雾弥漫,衣衫永远是cháo湿的,旺财很不习惯这里阴冷的环境,经常用头拱着云烨想往回走,它明显的更喜欢长安干爽的天气。

价值百贯的扳指,只能换到一个散发着臭味的烂毯子,窦燕山很喜欢看云烨陷入困境的模样,也不阻拦,但是也不允许仆役们随意拿走云烨的东西,事实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除了一团丝线,就不剩什么了。

云烨的小刀子挂在窦燕山的腰间,他对西域匠人的手艺赞不绝口,不告而取岂是君子所为,一把两寸长得铁片子和云烨换取了镶嵌着宝石的小刀。

出门在外,没有一把小刀子会饿死,所以窦燕山给云烨留下了最后的尊严,让他不至于用手和嘴来撕咬自己的食物。

出了栈道就来到了天府之国,云烨彻底明白了成都平原为什么会被称为天府之国了,不是因为他的富庶,而是因为从艰险崎岖的山路中出来,一看到大片的平原,无论是谁,都会泪流满面,以为到了天国。

想用一把小刀在数十名训练有素的大汉面前逃跑,或许有人能够干的出来,这群人里面绝对不会有云烨,即使到了蜀中,也没有一点机会,或许旺财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善于学习是云烨的一个优点,自从来到大唐,跟程处默学,跟老程学,跟牛进达学,后来跟李纲,长孙,李二,这些人学习,去芜存菁做不到,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变异体,李承乾总说云烨的做法他似乎很熟悉,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除非他把云烨经历过的重新经历一遍,否则没有可能理解。

现在准备向旺财学习,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一群人活得像老鼠,昼伏夜出,当云烨从树林子里找到一些干蘑菇,泡在水里准备做一锅美味的蘑菇汤,至于蘑菇里面隐藏着几朵颜色鲜艳,味道鲜美的蘑菇,云烨就装作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