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坤丢了公文:“十四岁的女孩子就结婚,对身体有伤害。生下来孩子,也不健康。”

上官季夫一愣,笑道:“女子十三四岁结婚,民间多得是啊。大郎哥,这为何要抗旨?”

“我……”叶坤欲言又止。

好像华夏历史上,汉代的确是女子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的。

而且,关于婚嫁年龄的限制,在民间几乎没有人执行。

大家都看着来,觉得女儿大了,就嫁出去。十二三岁嫁人的,都有。

上官季夫又说道:“民间还有小丫鬟,童养媳,七八岁就去了婆家。为了这种事情而抗旨,也不值得啊。再说了,民间的婚嫁,官府几乎不管。多大结婚,还不是看每一家的情况?富人家,就把女儿多养两年,穷人家卖儿卖女,谁能管得了?”

“行了,我执行。”

叶坤一声叹息。

平野县是叶坤的地盘,具体执行不执行,也看叶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