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辙选的尤其好!居然和我一模一样!暗中吐血去,丑照居然到处飞啊……谢谢所有的人,真的,谢谢所有喜欢看庆余年的朋友,因为你们的喜欢,对我来说,本身就是种奖赏。

…………后记写这么长,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但以前估计不太多。可我还想写,朱雀记的时候,也写了这么长的后记,显得格外认真,根本不在意可能大多数的书友已然飘然远去。

像是在总结人生大事一样,是的,因为我始终把写书这件事情当成大事,我是要干一辈子的,我难得找到这么一个自己喜欢的营生,当然要一直干下去,每一本书的结束,对于我而言,都极为重要,这代表着曾经的努力和为之付出的时间。

我很看重的事情,对于世界来说,是芝麻不如的小事。尤其是每每有所感叹的是,网络上的,无论当时怎样光彩,可终究还是会被人遗忘。我零三年开始在网上写,前面有人,旁边有人,有很多极好的,却已经很少有人能记得了,这种感觉真的不怎么棒。

是的,我们这些人写的是yy,意y,快餐,网络……其实都是,我们写的东西叫做通俗,或者说是商业,这就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

我们可能不高深,不可能高深,然而写的再差,能让读者打发时间,消除压力,这便是功德,这就是通俗的意义所在,大仲马,金庸,只不过比咱写的好些,根骨里,咱们都是混一个江湖的,不是吗?

翻翻中国史略,其实古时候的同行还很多,而且他们那时候往往还挣不着钱。

去年七月在上海,某作协与三少,跳舞在那里谈论网络与传统的问题,我在下面听着,就在想这个问题,通俗由来已久,必将永生永世的持续下去,与天地同寿啊,那我写这个,至少可以写到死,也不怕没饭吃吧?

噢,不是愤怒,只是在想这个问题,并且有些害怕自己写的东西,将来真的会被所有的人都忘记,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写这么长的后记,让我自己的记忆深刻些,同时也请大家记得,庆余年,朱雀记,映秀,因为就像前面说的,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如果你们还能忘……不怕,我反正要继续写书,一直写,然后再写后记提醒你们,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