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骑士之后是一支大概50人的骑士队伍。他们身穿统一的制式盔甲和头盔,清一色的墨绿色披风,骑着马手持长枪。

队伍前进时动作整齐有序,没有人交头接耳。显示出优良的军纪。

贝克伯爵眼底闪过一丝羡慕和嫉妒,身体却立刻策马凑了上去。

“二殿下,我们已经进入旷野,根据领地收到的情报,他们大概的路线是一路向东南方向。”贝克伯爵恭敬的说。

“斥候都已经散出去,只要对方还在旷野之上,就一定跑不掉。”

“很好,伯爵先生,有您这样的睿智领主加上麾下英勇的骑士们,我相信这次行动肯定是手到擒来!”二殿下礼貌让人挑不出毛病的回答到。

“殿下的皇家骑士才是真正的训练有素,不可小觑,我们这些乡下骑士能有幸和这些勇士一起出战已经是天大的荣誉了!”

“更何况身边的汉斯大骑士,在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勇士,在首都弗里斯城都是数得上号的强者!”贝克伯爵边说边用眼睛见看向旁边的汉斯大骑士,心底自然生出一种边陲小领主的自卑和羡慕。

整个贝克郡领地都找不出一名大骑士,一名大骑士的实力足以匹敌数百普通战士,甚至只要体力足够一个人能杀光数百人的一支军队。

这样的强者是所有掌权者都会全力拉拢招揽的对象。这种人才实在不是他这种乡野领主能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