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对完毕无误之后,对读官要在试卷上盖章,然后才进入真正的阅卷程序。

试卷先由事物官员分送到阅卷人员处进行评阅。试卷分送,是在主考官,同考官的监督之下,抽签分配的。

如此一来,阅卷人员就更加不知道自己改的到底是哪位考生的卷子了。

阅卷人员将初阅后中意的卷子,推荐给同考官,叫做‘荐卷’。

同考官便是副主考,副主考会在他中意的试卷上批一个‘取’字。被批了‘取’字的卷子,再送给主考官。

如果主考官也中意,则会在试卷上批一个‘中’字。这就代表考中了,考生的命运就此被最终决定了下来。

整个阅卷程序异常繁琐,考官的主观因素在批阅过程中对考生的成绩有一定的作用。

许多落榜生就是被一些不负责任或者渎职的阅卷人员给误了前程。

当然,还有一些考官,责任心比较强,这种责任心比较强的考官会抽查未考中的‘落卷’。而且主考官也有权利调阅副主考未‘取’的荐卷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