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m1911放进自己的枪套里,又从金约翰的衣兜里摸出一个弹/夹,我把它也放进了自己的兜里,匕首也插回了自己小腿的简易刀鞘里。

坐在床上想着逃出去的办法,这里是美军的一个临时的营地,但也有不少的人,刚进营地的时候,大概数了一下,这里至少有300多人,5辆坦克。不过这里周围就是森林,但想跑出去很难,这里不仅有哨兵,还有营地周围的巡逻兵,必须要有一些个吸引人的方法才可以。

什么吸引人的方法呢?我首先想到的是声音,爆炸的声音,既然这里是一个临时的营地,那么这里必然有补给。不管是弹药补给还是油料补给,只要炸掉,那么肯定会有人来救援,那时候只要趁乱逃跑就行了,可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一旦发生爆炸,肯定会有很多人警戒,这个我还是没有什么办法,但只要可以进入森林,那么我可以有很多的方法逃掉。

说干就干,我拔出匕首,小心翼翼的走到帐篷口,撩开帘子,果然,有一个士兵就在门口。我没有犹豫,直接将匕首放在那个士兵的脖子上,慢慢后退到帐篷里,那名士兵还想反抗,我并没有给他机会,一刀划开了他的颈动脉,使劲捂着他的嘴不发出一点声音。

过了一会儿,那名士兵不在挣扎,倒在地上抽畜了一下毕竟是第二回了,杀人还是熟练了些,擦了擦刀和身上的血迹,将尸体拖到金约翰旁边,翻了翻他们两个的身上,两盒烟,一把汤姆逊冲锋/枪,两个弹/夹,还有一颗手/雷,以及两个狗牌。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手/雷我还有很大的用处,可以用来吸引人的,将手/雷放好,狗牌的话我将它放到腰带后面的小腰包里,应该有用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