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律例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凡不事生产,作奸犯科者,三人以上者查实可直接处决,若涉及群体超过百人,无需通报,可依叛乱罪缉拿。”

“如遇反抗,凡王朝体系所属任何一部,皆可先杀后报,无罪,无责,所获财物就地取五成!”

“大胜律例,对叛乱是有明确解释!”

许元胜平静道。

“有这一条吗?”谭磊一怔。

“当然。”许元胜说道。

“律例繁杂足足数万条,这……你都记的。”谭磊有些懵圈。

“不然呢。”

“何况我现在的处境,当不当缩头乌龟,都无甚两样了!”

“今日之事我挑头,我等后备差役平常油水不多,这次是难得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