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包包,笔记本电脑,手机什么的也就算了。

居然有一伙人,把失主的电视、冰箱、家具,就连床都给偷了。

一问,这是踩点了两次,确定夫妻俩带孩子出去旅游了,假冒搬家公司,大白天的,堂而皇之的搬空了失主家里所有东西。

甭说这些家电家具了,就连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都没放过。

民众都无比痛恨小偷,恨不得抓到小偷就直接枪毙。

就算不能枪毙,最好也按照阿拉婶地区的规矩来,小偷剁手,逃狱剁脚,强尖割小吉吉。

可法律法规摆在那里,法治社会,不是咱想咋样就咋样的。

偷窃数额不多,情节不严重的,拘留罚款。

偷窃数额较多,巨大的,情节严重的,该判就判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