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唐代,要求“诸户内永业田,每亩课种桑五十根以上,榆、枣各十根以上,三年种毕。”

明太祖朱元璋也干涉田产使用问题,直接要求:

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

所以朱允炆提出“荒废土地收回朝廷”的法令,也并不会显得突兀,其面临的朝堂阻力也很低。

士绅买来田产,不就是为了种地赚钱的,谁会荒废掉,哪怕是朝廷颁布这样的法令,他们也会一笑置之,甚至还会说一句:

多余!

但他们不了解的是,朱允炆要下的是一盘大棋。

虽他们土地兼并,随他们怎么买地,朝廷不管了,放开了让他们买去,反正朝廷每一笔交易都会收税,该收的赋税,也少不了一分。

这些人手中的地多了,又不能荒废,只能找人种地,找谁?

除了失去土地的农民,还能有谁给他们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