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四年,是一个平静的年份。

外无强敌犯边,内无天灾造反,该铺混凝土路的继续铺路,该造船的继续造船,该疏浚会通河的继续疏浚,农民耕作于田,商人往来于市,海船不断出海,河船到处摇晃,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

事实上,对于古代封建王朝而言,只要皇帝没有什么特殊爱好,比如修道,当动物园管理员,从事木匠艺术,北出狩猎啥的,政治整体上是相对清明的。

而政治清明的结果,往往就意味着官府对民间的搜掠变得温和,甚至在某些地区,甚至是完全不扰民,任由百姓自己发展。

治大国如烹小鲜,告诉所有后来统治者,国家这条小鲜,是经不起瞎折腾的,无为而治,休养生息才是王道。

朱允炆选择了这一条路,一条鞭法的出现,极大抑制了官府搜掠百姓的可能。毕竟一年就两次税,任何其他税都是违法的,在监察御史已经分散到州、安全局隐于民间的情况下,谁也不敢在收税期间动手脚,更不敢巧立名目。

没有了税目一条要钱的路,地方官吏再贪污、再腐败,也不可能祸害一大片的百姓,顶多对付对付若干百姓或若干富绅。

朱允炆是这样想的,不过多少有些天真无邪,一件事的出现,彻彻底底打了朱允炆的脸,也让朱允炆一直期待的盛世变得如同一个笑话。

五月二十日,休宁知县梁绪伙同地方士绅,垄断石灰矿,压榨与拖欠百姓工钱,致使百姓自开年起没有分文收入。

六月初,夏税开征,百姓家中无余钱,不得不聚集于县衙,要求知县发放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