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同情吧,人家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富二代,一出生就拥有着普通人一辈子都想象不到的泼天富贵。

换个场合的话,我这样的平民小老百姓,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可要说羡慕吧,他年纪轻轻,有颜有钱,还有病。

而且是有钱治不好的那种。

眼看着大好的青春,大把的钞票,还没时间造作,就要嗝屁了。

搁谁心里都不好受。

简直就是现实版的“钱没花完,人没了”!

人间惨剧啊!

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把这个烫手的山芋送回去才是正经。

到时候撇清了关系,他是死是活都跟我无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