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冤家路窄(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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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秃头上,有一个显眼的纹身。
见到这个纹身,我就想起来他是谁了。
之前被我们干倒的完美世界的带头大哥,秃头!
之前的他很瘦,现在却足有二百来斤,要不是他头上的纹身,我绝对认不出他!
五年前那场大战后,跳河逃生的秃头被我和二狗在一个酒摊子碰到,年轻气盛的我两人分别冲着秃头的脑袋甩了一
筆趣庫个酒瓶,我依稀记得那天他给我说得话:一哥,饶了我吧!
我本不该放过他的,可酒醉之下觉得他已经对我造不成什么威胁,便还是放他跑了。
后面秃头就在齐安县城消失了一样,很久都没再见过这个人。
我万万没想到,这个ktv竟然是秃头的场子!
也万万没想到,秃头竟然重新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