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我迟疑了几秒,“交接时间呢?”

“不用交接,你立马走人!”

姬总的语气不容置疑。

“不行!”我只能耍无赖,“我是公司的高管,我掌握着粤省分公司的很多机密,按照正常流程,我就算离职,也至少需要两个月的交接时间,这一点劳务合同上可是有明确约定的!”

我错略估了一下,两个月,也差不多够我把罗媛给拉下来了。

“我说了,不用你交接,冯超过去怎么接手是他的事情!你已经不是太空单车的人了,你不用管!”姬总语气变得有些不坚定。

因为按照合同里的规定,离职人员离职前必须要有1-2个月的工作交接时间,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公司各环节的正常运营,以免有人离职后某些工作没人做了,接手的人也很难上手。

这条约定本来是为了约束那种摆烂离职员工的,这个时候却成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这么半途而废,当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