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男人捂住下身的时机,常琳当下撒腿就跑。

冲下了楼,跟着又在夜色中,飞奔起来。跑啊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直不断地奔跑着。一边跑着,一边流着眼泪。

几分钟过后,实在跑不动了,就直接累瘫了下来。

跟着,就傻愣地坐着,任由眼泪一滴滴地流着。她所喜欢,谈了六七年的,并且一向绅士,谦谦有礼,对她非常尊重的男朋友,竟然这样怀疑她,并且一口一个贱人地骂她,完了更是要直接强迫她?

难受,绝望,愤怒!

完了,和他之间,彻底完了。美好的恋情,六七年的青春,就这样喂狗了。她常琳,真是瞎了眼,竟然跟他在一起这么多年,都没发现他的真实面貌。

恨啊!

恨自己,更恨某个姓李的。

都怪他!

真的,恨之入骨,巴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