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啦!

顾正臣将“卖身契”一点点撕碎,走向王有成,将碎纸砸在王有成的脸上,看着愤怒的王有成说:“王秀才,你喜欢玩是吗?不如我陪你。”

王有成呸掉嘴上沾着的碎纸片,喊道:“顾正臣,你欠我家钱不还,要你妹又如何?”

“你要一个试试!”

顾正臣厉声呵斥,肃然说:“依朝廷《律令》,若势豪之人,不告官司,以私债强夺妻女产业者,杖八十。要不要我们去衙门里问问县太爷,这八十大棍是打你身上,还是打我身上?”

王有成脸色一变,看向书童,《律令》里有这一条吗?

书童明显懂得多一点,无奈地点了点头,大明开国前一年,即吴元年十二月颁布的《律令》还真有这么一条……

王有成指着顾正臣,喊道:“你欠钱不还,还有理了不成?我要让你坐牢,让你全家都坐牢!”

顾正臣摆了摆手:“恐怕让你失望了,依《律令》,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一十。王秀才,欠你家的钱财,不说还有七日违期,即便我违约三个月,到七月份不还,官差最多也是打我十棍子,何来坐牢一说?”

王有成气得直哆嗦,你妹的顾正臣,平日里你看的不是四书五经吗?什么时候对《律令》这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