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峰愣住了。

钱给我,我快点,快什么?

顾正臣不是傻子,明代《律令》有明文规定:

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笞五十。

男家悔者,罪亦如之。

换言之,写立婚书之后,哪一方先反悔、毁约,哪一方要被笞五十。

明代沿袭唐宋律制,设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笞是最轻的一种刑罚,多用荆条、竹板、竹棍。

唐时比较自由,挨打的人还能自己选择打腿、打背还是打屁股,宋代允许将以笞折臀杖,原本打五十小棍的,只打十次大棍就行了。

可大明嘛,只能打屁股……

顾正臣身体文弱,不想挨五十荆条,既然宋家如此火急火燎地想反悔,那钱给你,你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