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治理难。

虽然朱允炆扩大了都察院,轮换于地方的御史众多,但这些御史往往不敢直接面对高官,更多是弹劾、检举知府、知县乃至主簿、书吏等。

诚然,御史在这几年中办了不少实事,查处了不少贪官污吏,就以建文七年来论,接各地御史文书查证属实撤职地方官员六十八人,贬官一百零二。

这个数字,不可谓不壮观。

监察御史的集体努力,改善了大明基层吏治环境,让大明整体上处在一种相对清明、宽松的环境之下。

可监察御史的存在,并不能杜绝贪腐、酷吏。

随着商业发展,官商勾结的情况愈演愈烈,福建布政使王仲和背后就站着一批商人,其他地方也未必能幸免。

而对于这些隐秘之事,百姓无法听闻,监察御史即便是走访民间,也未必知情。还有类似于陈瑛这种官员,以洪武律法治理建文百姓,这就有点荒唐了,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

“传解缙、杨士奇、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