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泰一脸的生无可恋,自己只不过上了一封象征性地奏折,凑个热闹罢了,怎么就点自己一个人的名?

现在拿《大明律》来说事,是不是有点无赖了?

没错,《大明律》三十卷,包括了五刑、十恶、八议、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合计四百六十条,里面就找不到一条明文说官员不能给百姓道歉的。

但如果非要让自己去盘查《大明律》,还真的能找出来几条甚至几十条,足够让茹瑺就地正法的,比如,可以将茹瑺定为“奸党”。

理由?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太祖用一个胡惟庸、蓝玉“奸党”的罪名处理过多少人,几年之后还可以接着用,一句他参与过胡惟庸的谋反,他是蓝玉的同党,管你是什么身份,一并干掉了事。

现在也不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茹瑺案……

虽然《大明律》使用了“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就是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但是,《大明律》还有一个极大的操作空间,那就是:

不当而为则犯法!

所谓的“不当而为则犯法”,通俗点来讲,不应该做的事做了,那就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