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人也得交给皇上去得罪,礼部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于是,三十六方案一起呈报到朝堂之上,由皇上与百官共同决议。

第一项决议的,便是国歌。

说起国歌,朱允炆有些感叹,对于封建王朝,不能说它没有国歌,只能说,在明及以前,是没有国歌的,直至晚清,才会现了国歌。

一八九六年,李鸿章出使西洋,人家要奏乐奏国歌,清朝没有,李鸿章也没有,于是用了一首诗词作为“国歌”:

“金殿当头紫阁重,仙人掌上玉芙蓉,太平天子朝天日,五色云车驾六龙。”

这首存在于外交场合的国歌被称之为《李中堂乐》。

但这并非是朝廷法律规定的国歌,后面清朝还写了一首陆军军歌《颂龙旗》,整天喊着“扬我黄龙帝国徽,唱我帝国歌”,但那也不是国歌。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法律条文,给予国歌地位的,是清朝的《巩金瓯》:

“巩金瓯,承天帱,民物欣凫藻,喜同袍,清时幸遭。真熙皞,帝国苍穹保,天高高,海滔滔。”